投票就是更為容易!
自2017年1月1日起,條件選民登記在California州開始生效。在這新法律之下,符合資格之選民若錯失15天的登記期限,現在有機會於選舉日前14天直至選舉日之間,可到選民登記處或任何投票中心以有條件登記投票。
此程序稱為條件選民登記(CVR)。
如果您確信您有資格投票,您可於選舉日前14天內並可於選舉日當天,親自到選民登記處辦公室以進行初次有條件登記投票。
CVR於2012年制定,並於全州選民登記資料庫經認證後之1月1日起生效。VoteCal,California州的全州選民登記資料庫,已於2016年9月26日認證;CVR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當條件選民登記現為Santa Clara縣居民可選擇之項目,我們強烈鼓勵您能繼續盡早登記投票以避免不必要的等待和收取正規的郵寄投票選票。
CVR資料載於選舉法規第2170至2173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