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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June 24, 2025 Special Runoff Unofficial Election Results

選舉安全常見問題

Election Security FAQs

關於接收選舉資訊和報告問題的常見問題解答

選民登記處會發送電子郵件或短信來索取選民的機密資訊嗎?

不會。選民登記處將不會要求您透過電子郵件、短信或來自任何社群媒體帳號的直接訊息分享任何登記資訊。選民登記處僅透過信件或電話與選民直接溝通。

選民絕不應與不值得信賴的來源分享個人選民資訊、點擊通過短信或電子郵件提供給他們的連結,也絕不應與任何不值得信賴的人分享他們的社會安全號碼或駕駛執照號碼。

選民登記處會使用社群媒體與選民分享重要資訊嗎?

會。選民登記處 (ROV) 維持一個活躍的網站和三個社群媒體帳戶,提供關鍵選舉資訊。何人都可以造訪 ROV 的網站,並跳轉至 ROV 的官方社群媒體帳號。您可以在 Facebook、X 和 Instagram 上使用 “SCCVote” 這個名稱找到我們。您可以註冊接收通知,當有新資訊分享給您時,您便可從值得信賴的來源取得選舉截止日期和活動資訊。

ROV 還有一個同名的行動應用程序,這樣您就可以保持聯繫並掌握最新資訊!在應用程序商店查找 SCCVote

請記得要謹慎行事。在選舉季節中,您可能會被來自社群媒體、新聞、您收到的電子郵件,甚至您聽到別人討論的內容等各種混和資訊淹沒。重要的是要知道您關注的是值得信賴且經過驗證的資訊來源。許多社群媒體帳號透過顯示藍色勾選標記來證明「已被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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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能確保我收到的選舉資訊是正確的?

在選舉前的幾週,候選人和選票議案的競選活動將加大力度,以鼓勵人們投票。無論您收到的是電子郵件、電話、郵寄的明信片,還是上門拜訪,您都應驗證您收到的資訊。以下是一些您如何能謹慎對待您考慮和分享資訊的建議:

  • 將其與選民登記處或 California 州州務卿網站上的資訊進行比較,或致電您的州或地方選舉官員,詢問該資訊是否合法。
  • 查找來源並驗證其是否合法。理想情況下,一個安全的網站將顯示街道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甚至是社群媒體帳號(若有)。雖然這並不能提供保護,但可能表明該網站更合法。
  • 許多社群媒體帳號透過在帳號名稱旁顯示勾選標記來驗證。候選人或競選帳號要獲得此級別的驗證,除了其他驗證因素外,帳號所有者還必須擁有有效的電子郵件以確認其合法性。
  • 請在您的郵件上尋找官方選舉郵件標誌,以區別於其他選舉郵件。美國郵政系統創建了一個特殊標誌,只有被授權的選舉官員才能使用,用以表明該選舉郵件來自合法的政府來源的一種方式。範例為選民登記和通知卡、郵寄投票選票、選民資訊指南以及選舉官員發送的其他選舉通知。來自候選人或競選委員會或政黨的政治郵件不被視為選舉郵件。
  • 您是否收到一個連結,或正在互聯網上搜尋選舉資訊,而您的結果給您一個您不確定其真實性的網站?您可以透過單獨搜尋相同的事實來核實,或使用自1994年以來一直致力於打擊假資訊的 Snopes.com,或由 Annenberg 公共政策中心營運的 FactCheck.org,來確認您收到的資訊是否屬實。
  • “https” 中的 “s” 可能並不總是表示網站的安全性或合法性。隨著互聯網的增長和網路釣魚的增加,虛假網站仍然可以使用免費的 SSL 憑證來告訴您它是安全的,即使它並非如此。如今,您將需要成為您自己最優秀的調查員,以確保網站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要查閱 Santa Clara 縣的網站連結和隱私政策,只需捲動到我們網站上任何頁面的底部,然後查找在第二欄下標題為Terms of Use (使用條款)

我如何驗證我自己的選民登記狀態?

選民登記處提供線上自助驗證系統,選民可以在此驗證他們的登記狀態。您將被要求提供您的名字和姓氏、駕照或州身份證號碼、您的社會安全號碼的最後四位數字以及出生日期。

從選民登記處主頁,只要點擊 Popular Services(常用服務)下列出的任何連結,即可重定向到我們的線上自助服務入口網站。

該系統還允許您「響應環保」和選擇退出以郵件接收縣選民資訊指南 (CVIG),並在線上查看該指南以及您的官方選票樣本、查找官方選票投放地點或投票中心、追踪您的郵寄投票或臨時選票的交回、查閱選舉結果等等。

直接到我們的線上自助服務系統。您也可以撥打免費電話 (866) 430-VOTE [8683] 來確認您的登記狀態。

我如何能追蹤我的選票並了解其是否已被計數?

您可以從我們主頁Popular Services(常用服務)下通過使用選民登記處的自助服務入口網站線上追踪您的郵寄投票選票、您的條件選民選票或您的臨時選票的狀態。

您也可以在 WheresMyBallot.sos.ca.gov 註冊州務卿的通知服務,以自動接收有關您的選票的電子郵件、短信(文字)或語音電話通知。

如果我的簽名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我的選票仍將被計數嗎?

我們習慣於看到簽名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您的簽名變化不一定會導致其無法比對。如果工作人員無法確認您在郵寄投票選票回郵信封上的簽名與檔案中您的簽名相符,您的選票將經過多個級別的驗證,最終才會被視為不匹配。如果您的簽名發生巨大改變,並且與我們資料庫中您的簽名無法比對,我們將向您發送一份「簽名確認表格」,如果您交回,將使用該表格來處理您的選票。

您知道嗎……幾十年來,California 州車管局一直為在 DMV 辦理新駕照或州身份證的人士提供選民登記服務。這意味著您在 DMV 使用的簽名很可能與您所在縣選舉官員存檔的簽名相同。

造訪我們的郵寄投票表格和常見問題解答頁面,以取得有關該流程的更多問題的答案。

 

我可以在哪裡找到我的《California 州選民權利法案》?

州務卿以印刷品和視頻分享了《California 州選民權利法案》。該法案的法律文本載於《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2300 和 2302 節

《California 州選民權利法案》可在縣的每個投票中心地點取得,並以縣提供的所有語言的選舉材料印刷:英文、中文、古吉拉特文、印度文、日文、高棉文、韓文、尼泊爾文、西班牙文、他加祿文、泰米爾文、泰盧固文和越南文。

如果您在您的投票中心找不到您的《選民權利法案》,請向選舉工作人員尋求幫助。

我的投票中心附近的競選活動有哪些規則?

保護您的投票體驗並免於恐嚇是民主制度非常重要的部分。California 州的選舉法包含針對此類被稱為競選活動的活動規則。許多選民對什麼是屬於被允許的投票進行的「競選活動」和離開投票地點後進行的「出口民調」感到困惑。

根據《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319.5 節競選活動的定義是「在【一個投票地點】100 英尺範圍內,以可見的方式展示或可聽的方式倡導支持或反對任何候選人或議案的資訊」,包括郵寄投票選民在選票投放地點交回他們的選票。競選活動包括穿戴 T 卹、貼紙或別針,或分發資料、張貼標誌,或口頭歡呼或表達支持一個候選人或議案。您也可以閱讀在《選舉法規》第 18370-18371 節中關於競選活動的額外資訊。

出口民調不是由 California 州法律定義的,而是由來自州務卿發布的規則來引導。新聞媒體或其他組織對選民在他們投出選票後進行的民意調查通常被稱為出口民調,在距離投票地點 25 英尺的範圍內是被允許的。

無論哪一種方式,任何人從事恐嚇、威脅、暴力、賄賂、招攬或任何其他活動使無資格投票的人士嘗試投票,或勸阻或阻止人們投票,都是違法的。選舉工作人員經過培訓,以在適當情況下觀察和介入。

我可以和我的選票「自拍」並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嗎?

是的,您可以……但必須謹慎。如果您不違反任何其他法律、洩露他人已投票的選票或干擾投票過程,您就可以和您的選票一起拍照。所以,現在自願拍照並公開您自己的選票是可以的

謹慎行事。進行「選票自拍」的選民應注意,某些他們的投票資料會顯示他們的姓名和地址,因此在拍照前務必隱藏個人資訊。那些在投票中心親自投票的選民應注意,投票中心內的其他人可能不想要在照片中,或讓他們的投票被無意中被洩露。因此,拍照前請注意您的周圍環境。

如果我需要舉報疑慮,我可以聯絡誰?

如果您希望舉報關於選民登記或請願活動,或選舉活動,您可以聯絡以下機構。如果您的疑慮涉及 Santa Clara 縣內的情況,請先聯絡縣選民登記處

Santa Clara 縣選民登記處

所有在 Santa Clara縣關於選民登記活動、聯名請願書流通,以及舉行的選舉的疑慮
致電:(408) 299-VOTE [8683]

免費電話:(866) 430-VOTE [868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California 州州務卿

關於州選民登記活動、州聯名請願書、California 州批准的投票科技和全州選舉的疑慮
請造訪 Vote Sure 以獲取更多資訊,然後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California 州公平政治實踐委員會

關於政治競選活動、政治廣告,以及州和地方競選活動的財務披露的疑慮
致電:(916) 322-5660
檔案:電子投訴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聯邦選舉委員會

關於政治競選活動和聯邦官員及候選人財務披露的疑慮必須以書面提出。
如何向 FEC 提出投訴

我在哪裡舉報競選標誌被盜竊或破壞?

這是典型的地方性問題,像對待任何其他輕微財產犯罪一樣處理,可以向當地市警察部門或縣警察局長舉報。Santa Clara 縣的城市可能有特定的法令,禁止竊盜和破壞競選標誌。請諮詢您當地的市書記長。

人們還可以聯繫婦女選民聯盟的當地分會、他們的市書記長或市政經理,以及鄰近的縣選舉官員,如 Santa Cruz 縣書記、Monterey 縣選舉或San Benito 縣書記,他們也是可靠和值得信賴的合作夥伴。

為了幫助人們更了解選舉過程,California 州州務卿發布了一本書,“Voting Law Compliance Handbook: A Voter’s Guide to Safeguard California’s Election Process” (《投票法合規手冊:維護 California 州的選舉過程的選民指南》),其中包含如有關登記投票和投票、請願、競選活動可做和不可做,以及其他有用資訊等主題的問題和答案清單。

關於縣為保護選舉所所採取的措施的常見問題解答

Santa Clara 縣是否與其他機構合作了解威脅並提高安全性?

是的。Santa Clara 縣已加入由網路安全中心 (CIS) 創立的多州資訊共享與分析中心 (MS-ISAC)。該中心的使命是通過預防、保護、回應和復原來改善國家整體網路安全。為了進一步擴大努力,MS-ISAC 與其他機構和網絡合作,例如美國國土安全部、全球網路聯盟、公共科技究所,以及如教導人們如何提高他們自己的線上安全的 “Stop, Think, Connect” 等組織。

在 MS-ISAC 之外,選民登記處已加入了選舉基礎設施資訊共享與分析中心 (EI-ISAC),並與如國土安全部、聯邦調查局、California 州緊急服務辦公室和州務卿等較大型州和聯邦機構合作,接收和共享資訊,以改善選舉安全性。在地方上,縣參事會、縣警察局長、市書記長和市政經理,以及當地消防和警察部門也共同努力,以進一步保護我們的選舉基礎設施。

觀看 MS-ISAC 成員關於該中心向選舉官員分發的資訊類型,以及選舉官員用來提高我們國家選舉安全性的最佳實踐樣本的簡短視頻演示

縣對於如何處理安全問題有任何標準嗎?

有。自 2018 年以來,本縣已採取步驟以評估和改善其安全態度。本縣的「縱深防禦」方法包括實體、技術和行政控制,以保護選舉管理系統。

閱讀更多關於本縣的保護系統和資料的安全標準。

選民登記處將如何在投票中心連續多日保護投票設備?

選民登記處已制定了一項《選舉管理規劃》,概述了本縣將如何在新的《選民選擇法案》模式下進行選舉。在新模式下,投票中心必須在選舉日最多 10 天前開放投票。新的選舉工作人員程序、詳細的監管鏈文件,以及將用於在現場運輸和存放投票設備的新設計的安全推車,是選民登記處在現場工作期間將如何確保和保護投票設備資產的幾個例子。場所也是安全的,ROV 是唯一能進入投票中心∕設備所在房間或區域。如果無法做到,他們會提供一個安全的儲藏室或其他可以存放設備的地點。

有關選民登記處的《選舉管理規劃》預防措施的更多資訊(請見附錄 D)。

選民登記處有針對安全危機和投票中斷的書面程序嗎?

有。Santa Clara 縣有一個緊急服務辦公室,負責指導各部門員工和公眾的安全意識。在縣的投票中心提供服務的選舉工作人員也接受了投票期間緊急準備和停電的培訓。

有關選民登記處的《選舉管理規劃》意外情况的更多資訊(請見附錄 D)。

關於選民登記處維護的資料的安全性和存取的常見問題解答

Santa Clara 縣如何保護我的選民資訊免於網路攻擊?

近年來,Santa Clara 縣對其所有系統的安全措施進行了研究,包括評估潛在威脅和漏洞、找出安全缺口以及審查如何允許存取權限。該研究是基於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 (NIST) 發布的最新安全和隱私控制。

在此項目之後,本縣升級了防火牆和伺服器、改善了系統控制,並加強了工作人員在如何監控和報告未經授權的存取和可疑活動的教育和意識。使用 NIST 的高級加密標準 (AES),限制工作人員和被批准申請人存取資料,要求雙重認證和例行密碼更改,並進行例行資料庫備份以保護和防止資料遺失,這些都是本縣正在採取的重要步驟。

了解更多有關為選舉管理系統 (EMS) 中包含的資料已設立的安全標準

我的選民登記資訊是否會在選民登記處 (ROV) 和州務卿之間共享?

是的,選民登記必須在縣和州選舉官員之間共享,以維持最新的資料。根據聯邦法律,每個州必須擁有一個全州的選民登記資料庫,來維持一份完整的合格選民名單。California 州的資料庫稱為 VoteCal,被縣選舉官員用於驗證和更新選民資料以及搜尋重複記錄。

每個縣的選舉管理系統 (EMS) 必須能夠發送和接收來自 VoteCal 的資訊。根據聯邦法律,選舉官員必須提供技術安全以防止他們的選舉系統在使用、靜止和共享資料時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使用由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 (NIST) 創建的最低高級加密標準 (AES) 是保護的標準。

我的選民登記資訊是否會在選民登記處和車管局之間共享?

不會,選民登記處 (ROV) 和車管局 (DMV) 不直接共享選民登記資訊。資料是由 DMV 提供給州務卿,然後州務卿再通過 VoteCal 發送給 ROV。

造訪 California 州州務卿的選舉部門網站以獲取 VoteCal 的更多資訊。

誰可以存取我的選民登記資訊?

根據 California 州法律,所有選民登記資訊是保密的,不能向一般公眾提供。

California 州法律允許部分個人和團體存取選民記錄,如果他們符合特定條件以及如果他們聲明他們僅將資料用於合法目的。申請人可以是競選民選公職的候選人或他們的競選團隊、選票議案委員會競選團隊、政黨團體、州立法院議員和國會議員等。申請必須指定選民資訊的用途。最重要的是,不得提供您的簽名或州身份證號碼(駕照或社會安全號碼)。將選民登記資料發送到美國境外是違法的。

根據州務卿的居家安全計劃,有生命危險狀況的選民可能有資格把他們的選民登記資訊完全保密,甚至那些可能有資格存取其他選民資訊的也無法獲取。

請閱讀我們的《選民隱私聲明》,以獲取有關存取保密選民登記資料的更多資訊。

哪些類型的個人或團體可以存取選民登記資訊?

根據《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2184 節第 2194 節,獲批准的申請人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種:

  • 州立法院議員
  • 國會議員
  • 在Santa Clara 縣進行投票的任何的候選人或他們的競選團隊成員,包括那些在 Santa Clara 縣範圍內競選聯邦、州、州立法機構、縣、市、學校或特別選區民選公職的
  • 支持或反對符合資格置於選票上的選票議案的競選委員會
  • 只有在對擬議議案進行法律發布後,支持或反對任何擬議選票議案的競選委員會
  • 打算將資訊用於由州務卿定義的選舉、學術、新聞、政治或政府目的的任何人

選民登記處也向本縣的市選舉官員和本地政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提供選民登記名冊的副本【僅在初選】

我的選民登記資訊可以用來做什麼?

根據 California 州的《選舉法規》和《規章條例》,選民登記資訊可用於由州務卿定義的選舉、學術、新聞、政治或政府目的。参見在州務卿站上找到的《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2194 節《California 州規章條例》第 2 篇第 7 部第 1 章

根據《規章條例》涉及選民登記的第 19003 節,選民登記資訊的「允許用途」包括:

  • 就任何選舉與選民進行溝通,包括但不限於:支持或反對任何選舉中任何候選人或選票議案的郵件;與發行或支持或反對任何罷免、動議案或全民公投聯名請願書有關的郵件;以及由任何政黨或代表任何政黨發送的郵件 - 內容必須專注於候選人、選舉、政黨發展和相關事宜的新聞和觀點。
  • 由任何民選公職人員、政黨或公職候選人發送通訊或公告。
  • 與任何選舉競選活動相關,或由任何政府機構、政黨、民選官員或政治候選人為選舉或政府目的進行的任何選民調查。
  • 為發現民登記詐欺行為而對選民登記名單進行審計。
  • 代表任何公職候選人或任何政黨,或為支持或反對任何選票議案而徵求捐款或服務作為任何選舉競選活動的一部分。
  • 任何地方、州或聯邦政府機構的任何官方用途。

我的選民登記資訊不能用來做什麼?

根據California 州的《選舉法規》和《規章條例》,選民登記資訊可用於由州務卿定義的選舉、學術、新聞、政治或政府目的。参見在州務卿網站上找到的《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2194 節《California 州規章條例》第 2 篇第 7 部第 1 章

選民登記資訊不得用於任何個人、私人或商業目的,包括以下用途:

  • 騷擾任何選民或選民家庭成員
  • 任何商品或服務的廣告、招攬或銷售
  • 僅用於或部分用於商業目的的任何通訊或其他用途
  • 為了除代表候選人或政黨支持或反對一項選票議案以外的任何目的徵求捐款或服務
  • 為了除與選舉競選活動相關,或由任何政府機構、政黨、民選官員或政治候選人為選舉或政府目的而進行的選民意見調查
  • 不得以印刷形式複製,或以任何視覺或音頻方式廣播或在任何電腦終端機上公開展示

被授權接收選民登記資訊的人可以與其他人分享嗎?

不可以。每位被批准的申請人必須同意不出售、出租、出借或交付他們的登記資訊副本,或複製另一份副本交付給任何個人、組織或機構。

任何希望這樣做的人必須獲得他們從中獲取資訊的縣選民登記處或選舉官員的書面授權,或者如果獲得來自州政府的授權,則必須獲得州務卿的書面授權。(参見在州務卿站上找到的《California 州規章條例》第 2 篇第 7 部第 1 章)。

濫用選民登記資訊是否有會有任何處罰?

是的。《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18109 節規定,任何人明知或故意使用或允許將他們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選民登記資訊用於其在申請中所表明以外的任何用途或法律不允許的任何用途,均屬輕罪。任何人明知或故意在未事先透過提交申請使用而取得選民登記資訊也屬於輕罪。

根據《California 州規章條例》第 2 篇第 7 部第 1 章第 19003節,每個直接或間接取得登記資訊的人,應對其以未經授權的方式使用的每條登記記錄承擔 0.50 美元的責任。這意味著,將選民登記資訊用於未經授權目的的被授權人可能被處以罰款,且未經授權獲取或使用選民登記資訊的任何人也可能被處以罰款。

有關存取保密選民資訊的更多資訊,請參見我們的《選民隱私聲明》。州務卿制定了關於存取選民登記資料的規定,包括允許和不允許的使用,以及違法的處罰。請參閱《California 州行政法規》第 2 篇第 7 部第 1 和 2 章。

違反《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可直接向州務卿舉報。更多資訊請造訪 Vote Sure ,然後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您也可以致電 (916) 657-2166 或 (800) 345-VOTE (8683) 或西班牙語:(800) 232-VOTA (8682) 舉報犯罪。

選民登記處 (ROV) 如何批准或拒絕申請?

所有請求者必須填寫一份申請,提供姓名和聯絡資訊、州 ID、關於他們是誰或代表誰的資料、他們尋求的資料是什麼類型、他們打算用資料做什麼,以及如果申請人是為另一個使用者申請,誰將具體使用該資料。工作人員接受過培訓,以尋找「五個W」(誰、什麼、哪裡、何時和為什麼),並在必要時詢問額外的資料,以便決定批准或拒絕。

ROV 也實踐了只提供滿足最終用戶需求所需的最少資料點。例如,準備與候選人競選項目相關的特定資料,而不是發布整個縣的資料,即使候選人要求使用。

選民登記處 (ROV) 如何與被批准的申請人分享選民資訊?

最佳實踐是,資料僅透過允許 ROV 限制存取的安全方式共享。例如,透過使用加密磁碟機、安全檔案傳輸協定 (FTP) ,或使用具有一組限制的安全檔案共享服務來提供資料。通過全面的申請審查後,被授權的使用者必須能夠輸入由 ROV 提供的獨一無二的憑證才能獲得存取權限。

縣資訊安全辦公室將向被批准的申請人提供有關安全意識以及如何保護他們持有時的資料的文件,例如透過保護和鎖定設備來保護選民資料,並防止其在線上或離線被公開。

如果在被批准的申請人持有選民登記資料時發生安全漏洞,會發生什麼事?

收到選民登記資訊的任何人在發現或被通知資訊儲存安全漏洞後,應立即且不無理拖延地向州務卿披露該安全漏洞。

被批准的申請人可以看到我如何投票嗎?

不可以。California 州法律要求投票必須是秘密的,且即使是選舉官員也不能得知您如何投票。關於您如何投票給候選人和選票議案的資訊和資料是不會與您的選民登記記錄相關聯的。

被批准的申請人可以要求選民歷史記錄。這資料僅披露選舉日期以及您投出您的選票的日期和方式 - 無論您是郵寄投票還是親自投票。例如,資料能顯示您在 6 月的期中選舉中透過郵寄投票,且在 2018 年 11 月的大選中您選擇親自投票。

選民登記處 (ROV) 線上自助服務入口網站允許任何人查找到我在本縣的地址嗎?

不允許。雖然使用者可以使用選民登記查詢工具獲取最少量的登記資訊,但該程式不會顯示任何姓名。使用者供街一個街道地址和出生日期,結果僅確認輸入資訊的某人已登記投票。系統不會顯示選民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聯絡資訊。

有人可以通過線上自助服務入口網站更改或刪除選民登記記錄嗎?

不可以。線上自助服務入口網站不直接連接到選民登記資料庫。該入口網站僅允許使用者檢索從系統產生並及時被凍結的資料。線上入口網站是不連接到實時資料的,也不接受或儲存資料。

新的電子選民名冊 (E-poll books) 有多安全?

電子選民名冊在他們能夠被用於任何選舉之前,必須經過California 州州務卿 (SOS) 的測試和批准。SOS 制定了電子選民名冊供應商和縣選舉官員必須遵守的規定,包括維持每台電子選民名冊保管鏈不間斷,並制定緊急行動計劃,概述當發生故障時應遵循的步驟。

以下列表顯示了電子選民名冊的一些重要設計特點:

  • 無法隨時連接到投票系統
  • 必須有至少兩小時的備用電源
  • 儲存一份選民名單的獨立版本作為備份
  • 允許選舉工作人員輕鬆驗證其是否正常運作,以確認選民資格並標示他們已經投票,以及它是否正確關閉
  • 在選票發出時,能夠把系統產生的所有資訊安全加密並傳回縣選民登記處選舉管理系統 (EMS),包括日期和時間
  • 使用至少高級加密標準 (AES) 256 位元資料加密對所有資料進行加密
  • 生成人工可讀的系統所有操作的審計
  • 每次選舉後重新格式化,所以沒有選民資料會留在設備上,除非為了重新計票或其他法律目的的需要
  • 在出售或處置之前,所有設備都會被清除,沒有軟體、固件或選民資料留下,且設備無法運作

如需更多資訊或閱讀州的完整電子選民名冊法規,請選擇可在州務卿選舉部門找到的有用資源連結。

選民登記名冊是如何確認的?我聽說可能有人以已死亡人士的名字投票?

選民登記記錄是通過由州務卿發布的嚴格程序維護的。選民登記表格上的資訊是由州務卿使用由選民提供的身份資訊(姓名、出生日期、駕照或社會安全號碼後 4 位數字,以及透過搜尋重複記錄在系統中找到的任何其他選民歷史資訊)來交流和確認。

州務卿收到來自車管局、州懲教部和州衛生部的資訊,以便確認並維護California 州的選民登記資訊。縣選舉官員(選民登記處)從州衛生部獲取縣內發生的死亡資訊,以及從高等法院獲取關於重罪定罪和監護資訊,以便取消不再有資格投票的選民的記錄。

《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2 部第 3 章提供了有關如何維護和可能取消登記的更多資訊。

聯名請願書上的姓名、地址和簽名是否向公眾公開?

否。《California 州政府法規》第 6253.5 節保護在聯名請願書中的選民資訊不被屬於公開記錄。如果聯名請願書不符合資格,該資訊只能提供給聯名請願書的發起人或聯名請願書的負責人。

 

有關投票系統測試和安全措施的常見問題解答

在哪裡可以找到有關如何在 California 州測試和批准使用投票系統的更多資訊?

如需了解 California 州投票系統的一般資訊,請造訪州務卿的投票系統技術評估辦公室 (OVSTA)。在那裡您可以選擇系統是如何被測試、批准或認證,以及必須遵守的法律和標準的連結。

有關 California 州投票系統所使用認證流程的更多資訊。

如需有關 California 州每個供應商和設備的更多詳細資訊,您可以造訪 OVSTA 的Voting Technology Vendors投票技術供應商)的頁面。選擇 Dominion Voting Systems 的連結來閱讀有關縣的新系統,以及 Tenex 來閱讀有關新的電子選民名冊。

哪些選舉系統需要獲得批准才能在 California 州使用?

聯邦和州法律均要求投票系統經過全面測試和批准,才能用於任何選舉的投票和計票。California 州也要求選票標記系統、選票列印系統和電子選民名冊在使用前經過測試和批准。您可以在《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19 部和《California 州規章條例》第 2 篇第 7 部第 6.1 章中找到該要求。

我的縣選舉官員在我投票之前會測試投票設備以確保其正常運作嗎?

會。《California 州選舉法》對投票系統是非常嚴格的。選舉官員和投票系統供應商必須在系統首次交付給縣時,以及每次使用時都遵循測試程序。例如,選民登記處必須保留初次交付和測試的保管鏈證據,並且每次設備離開倉庫時,在使用每台設備進之前和之後,都必須對設備進行選舉前和選舉後的測試,並向州務卿證明系統是準確且運作正常。

以下是選民登記處在購買和使用投票技術時必須做的額外關鍵事項:

  • 供應商交付給縣之後,對整個系統進行完整的測試
  • 每次選舉前對所有投票硬體和軟體進行一系列測試(也稱為「選舉前邏輯和準確性測試」和∕或 “Pre-LAT” ),以確認用於計算選票和記錄投票的每台設備都能做到如此準確
  • 向州務卿確認選舉中使用的軟體功能正確,並且與州務卿提供的軟體相同
  • 遵循州務卿批准的程序,在每次選舉期間設置、交付和保護系統,包括「網閘」和將在整個投票期間被檢查的所有設備上附加的永久和可拆卸的防篡改安全封條
  • 禁止所有設備連接互聯網,並禁止設備透過任何類型的外部電腦系統接收或傳輸投票資料
  • 透過限制登入憑證的存取和監控連接設備的實體存取來控制和監控中央編製選舉結果統計表格系統
  • 為在選舉辦公室的行政使用者和投票中心使用這些設備的每位投票工作人員使用獨一無二的登入憑證進行按需投票列印和啟動投票卡
  • 為在投票中心操作投票設備使用多重因素身份驗證密碼和實體鑰匙卡,包括無障礙的觸控螢幕選票標記設備和選票編製選舉結果統計表格掃描儀
  • 遵循由州務卿採納並在整個 California 州使用的統一投票計數標準

什麼是「網閘」投票系統,它為什麼重要?

一般來說,網閘是與任何其他設備或網路(包括互聯網)的物理隔離、隔離或斷開連接,且要求資料透過某些外部的、人為控制的手動程序進行實體移動。選舉系統經常刻意使用網閘來防止或控制誰可以取系統。

在 California 州的《使用程序》中,選舉官員必須將原始安裝伺服器中的選舉資料庫備份到一次性寫入介質上,例如 CD-R 或 DVD-R,且將其實體攜帶到第二台伺服器,並將選舉資料庫副本安裝到此備份伺服器上。此後,原始永久資料庫不能在選舉的剩餘時間內被使用。此過程實體分離兩個電腦資料庫,建立網閘,並幫助止病毒被引入和傳播到原始資料庫。

新的投票系統可以指出異常活動或顯示篡改或「駭客攻擊」的可疑企圖嗎?

可以。California 州的投票系統要求要有竄改的實體證據,以及清晰完整的審計能力。每個適當或可疑的行為都會被記錄以供審查,包括追踪外部防篡改封條和內部審計線索。

其他保護和檢測包括:

  • 對存取操作功能,例如每日選舉工作人員開啟和關閉流程,要求至少雙重因素身分認證
  • 在編製選舉結果統計表格和選舉管理系統 (EMS) 中採取的每個行動都被記錄在一個永久的、不可變更的數位審計日誌中
  • 所有編製選舉結果統計表格的每個接入點都必須貼有由選舉工作人員每天進行驗證的防篡改安全封條
  • 計票機將拒絕任何不符合官方標準的選票,包括紙張重量、厚度和表示編製選舉結果統計表格所接受官方選票類型的獨一無二的選票代碼
  • 每張數位選票影像底部都附有資訊,顯示機器如何解讀該選票的記錄,以允許更有效地處理必須由人眼確定的選票
  • 系統始終保留選民的原始意圖,以允許審查人員查看選票是如何標記、機器如何解讀以及如何解決(如有必要)

投票系統在投票中心隔夜存放時如何保持安全?

隨著 2020 年《選民選擇法案》的改變,在超過 100 個不同的投票地點設立了多天投票,現場設備和資料安全是選民對選舉安全信心的關鍵因素。

ROV 使用安全推車運送和存放重要的投票中心物品,例如投票機、選票標記設備、選票卡啟動器、電子選民名冊、未使用的選票和選票容器。所有設備均有永久和可拆卸的防篡改安全封條,覆蓋每台投票機、卡片啟動器和選票按需提供印表機上的指定點,並且必須在投票開始和結束前以及全天某些時間由選務員進行檢查。選務員培訓包括如何偵測和報告對選舉系統任何部分的可疑篡改,以及如果投票設備遭到破壞,如何立即移除並停止使用投票設備。

較新的投票技術還有哪些其他進步?

自 2003 年首次使用縣的舊系統以來,技術進步和新法律改善了我們的投票方式。在 2019 年,州務卿發布了一項新要求,從 2020 年開始在 California州使用更先進和安全的投票系統。

現今,California 州的投票系統是:

  • 經聯邦選舉援助委員會的自願投票系統標準認證,具備最高安全原則,同時保持透明度,包括對稱和非對稱加密功能
  • 使用雙重且可拆卸商用記憶卡,以便保持所有選舉資料的額外副本
  • 有能力雙重安裝,或允許使用一個或多個永久伺服器和一組已知運行未經改變的、經過認證的軟體和韌體的中央辦公室投票設備在每次選舉前創建記憶卡,並在選舉後使用另一個實體上分開的「犧牲」伺服器和一組投票設備來列表計票結果並生成報告。
  • 系統採用「網閘」措施進行安全防護,以確保無交叉連接。請參見上方問題:什麼是網閘,它為什麼重要?
  • 使用選民可以在系統計數前驗證的紙本選票
  • 使用可獲得的商用病毒和惡意軟體防護,必須持續維護,並且只能透過安全且被批准的便攜式介質(例如光碟、隨身碟和外部硬碟)進行更新
  • 禁止連接互聯網。《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19205 節命令,投票系統的任何部分在任何時候都不得連接到互聯網,任何投票系統也不應通過任何類型的外部網絡以電子方式接收或傳輸資料。

在每個投票中心的投出選票選舉結果是如何發送到 ROV?

來自每個投票中心的選舉結果是實體運送回 ROV 。包含來自每台選票掃描器∕編製選舉結果統計表格結果的可拆卸儲存裝置將被帶回到中央地點,在那裡資料可被提取並上傳至選舉管理系統 (EMS) 進行報告。不少於兩名選舉工作人員將記錄選票保管鏈,和選票及設備安全送回在 Berger 大道的 ROV 中央地點,包括從每個投票中心到選民登記處的日期和時間。

選舉結果如何加入 ROV 的網站?

您在網路上看到的 ROV 選舉之夜報告應用程式 (ENRA) 與縣的新投票系統是分開的。選舉工作人員必須實體運送來自投票系統的投票資料到選舉結果報告應用程式,以便在互聯網上顯示。這是透過把選舉結果從中央累積系統複製到 CD 或 USB 驅動器,然後人工將其帶到一個不同的電腦以上傳到選民登記處的網站。此過程在計票和累積系統與投票報告應用程式之間創建了一個「網閘」。此安全層限制在互聯網上顯示的結果僅為那些最近上傳自儲存裝置的結果。所有儲存裝置在選舉期間僅使用一次,經過清理並重新格式化他們才可以被再次使用。

投票系統是否與 ROV 的選舉結果頁面連結?

否。本縣的投票系統既不連接到選舉結果報告應用程序,也不連接到互聯網。根據州和聯邦法律,投票系統的任何部分不得連接到互聯網或任何其他直接連接到互聯網的裝置。這包括系統中累積和報告結果的部分。

電子選民名冊是否與投票系統連接?

否。.

什麼是遠端存取郵寄投票?我以為我們不能在網路上投票。

沒錯,州和聯邦法律都不允許通過網路投票。事實上,當涉及哪些選舉資訊可在網路上發布或可以電子方式發送或接收,California 州法律是嚴格的。特别是我們的投票!

遠端存取郵寄投票 (RAVBM) 系統的唯一用途是標記郵寄投票選票的數位副本,然後將其列印在紙上,密封在信封中,並交回給選舉官員。RAVBM 系統不能連接到投票系統,選民也不能使用該系統投出他們的選票。

RAVBM 適用於希望使用他們自己的輔助設備在家中私密投票的殘障記選民,以及位置偏遠因而無法及時收到他們的郵寄投票選票並透過郵寄方式交回的選民。使用 RAVBM 系統的選民必須能夠列印他們的選票並將其交回給選舉官員,以便與所有其他郵寄投票選票一起驗證和處理。

遠端存取郵寄投票 (RAVBM) 系統是否經過認證可在 California 州使用?

是的,在 California 州使用的所有 RAVBM 系統都必須通過州務卿的嚴格的測試和認證流程。每個被批准的系統應:

  • 僅限於顯示、標記和列印功能
  • 只允許選民標記並列印一張選票,以防止重複投票
  • 未連接到投票系統
  • 不得用於投票或計票
  • 不儲存或追踪任何投票
  • 不具備接收來自選民的電腦或互聯網的傳輸來標記選民的選擇

有關 RAVBM 系統認證的更多詳細資訊,請參見《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19 部第 3.5 章

官方郵寄投票選票投放箱是否安全?

是的。選民登記處必須使用安全、上鎖且由耐用材料製成的選票投放箱,以抵禦故意破壞、未經授權的移動,並防止在惡劣天氣下對選票造成自然損壞。選票投放箱還必須顯示任何未被授權進入的實體證據,例如在牢固的進入點上使用防篡改封條。

California 州州務卿已頒布規定選票投放箱的設計、功能和安全性的法規,該法規可在《California 州規章條例》第 20130 - 20138 節中找到。

郵寄投票選票投放地點是否有工作人員?

否。請參見上方問題中關於 California 州在選票投放箱(包括安全)的法規的連結。

已投票的選票將如何運回選民登記處?

California 州州務卿已頒布規定縣選舉官員在設計他們自己的程序時應根據的實體安全保管鏈文件以及要求的指定選票回收員的數量的法規。該法規可在《California 州規章條例》第 20137 和 20140 -  20144 節中找到。

ROV 將使用經過培訓的官方選票回收員,以從所有選票投放地點 (BDL) ,運送放入安全的選票轉運容器内的已投票的選票到 ROV 的中心地點。在運送前,容器必須使用防篡改封條密封,且所有回收的選票都必須附上保管鏈文件,包括從 BDL 出發和到達 ROV 的日期和時間。

選民登記處將多久收集一次郵寄投票選票?

州法律命令選舉官員制定一個定期從官方投放箱中回收選票的時間表。在大型全縣選舉期間,選民登記處計劃從選舉日前 25 天開始收集已投票的選票。選票將每周三天回收,分別在星期一、星期三和星期五。在選舉日前的十 (10) 天內,選民登記處計劃每天收集已投票的選票。

我將如何知道我的選票何時從選票箱中收集並被送到選民登記處?

您可以透過使用自助線上入口網站,驗證 ROV 是否已處理您的已投票選票。從 ROV 的主頁上,點擊可在常用服務區域下找到稱為郵寄投票選票追踪的連結。

您也可以在 WheresMyBallot.sos.ca.gov 註冊州務卿的通知服務,以獲得有關您的選票的自動電子郵件、短信(文字)或語音電話通知。

關於投票和確定選舉結果的常見問題解答

為什麼選舉官員不檢查 ID?

根據 California 州選舉法,個人登記投票時需提供 ID。根據聯邦法律,首次在聯邦選舉投出他們的第一份選票需要出示 ID。在這些身分證明要求之外,一旦選民首次投票並得到驗證後,根據 California 州選舉法,無需再提供 ID。親自到場投票的選民必須能說出顯示在選民登記名冊上他們的姓名和地址,並可在包含選民名單的電子選民名冊中找到。

什麼是點票稽核或選票查檢計算?

點票稽核是一個術語,用來描述選舉之後,在最終認證選舉結果之前進行重要的詳細步驟的一段時間。點票稽核有兩個重要的時間段,半決賽官方點票稽核官方點票稽核

半決賽官方點票稽核於選舉之夜晚上 8:00 正式開始,透過統計編制表格郵寄投票和投票區選票,一直持續到所有投票區都被統計,並彙編且公佈半決賽官方結果。

官方點票稽核必須在不遲於選舉之後的星期四開始,且每天持續進行(如有需要,週末除外)直至完成。《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33.5 節定義官方點票稽核為「在選舉中收到的所有選票的處理和計票的公開過程,包括但不限於臨時選票和未包含在半決賽官方點票稽核中的郵寄投票選票。官方點票稽核還包括核對選票、試圖禁止郵寄投票和臨時選民重複投票,以及對所有投票區的百分之 1 進行人工計票。」

選民登記處 (ROV) 有一本可以在我們網站的 “How Your Vote is Counted” (「如何計數您的投票」)下找到點票稽核程序手冊,詳細描述了點票稽核過程。

為什麼需要這麼長時間才能最終確定選舉結果並宣布當選者?

California 州選舉法設立了完成官方點票稽核的最長期限為 30 天。這時間讓所有 58 個縣都有相同的法定時間來完成每個步驟。選舉官員可以提前完成點票稽核,但必須遵守法定的最長時間。當選民投票率高時,California 州最大的幾個縣可能會在 30 天的點票稽核期間每天工作,包括星期六和星期日,以便符合法定截止期限。

包含在官方點票稽核的步驟有:

根據《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15302 節

  • 對由投票站工作人員交回的所有材料和用品進行檢查
  • 將名冊上的簽名數量與在選票聲明中記錄的或投出的或顯示的選票數量進行核對
  • 將已計數選票、毀壞、取消,或因識別標記、重複投票而作廢的選票數量,與投票計數系統記錄的投票數量進行核對(包括缺席和臨時選票)
  • 處理和計數未包含在半決賽官方點票稽核中的任何有效缺席和臨時選票
  • 計數任何有效的自填候選人投票
  • 如有必要,複製任何損壞的選票
  • 向每個舉行選舉的管理委員會,以及如有要求,向州務卿報告最終結果。報告結果包括認證選舉結果並生成一份詳細的投票報告,稱為「投票聲明」或類似名稱。

此外,官方點票稽核還包括:

  • 註銷(銷毀)任何未使用的選票(《選舉法規》第 14403 - 14404節)
  • 對由投票系統編制統計的選票,在不少於 1% 的投票區(隨機選擇)進行人工計票(《選舉法規》第 36.5、15360 節),以及
  • 根據《選舉法規》第 17 部,儲存和保存所有官方選舉資料

州法律並未限制縣在認證之前採取額外步驟來核實選舉結果。例如,在Santa Clara 縣,如有必要,選民登記處必須執行Santa Clara 縣的自動重新計票政策。

您們如何防止有人投票兩次?

Santa Clara 縣的所有選民會收到一張郵寄投票選票。在發生這種情況時,他們的選民登記記錄會被標記。遺失或損毀他們的初始選票以及要求替代選票的選民,他們的第一次發出選票將被取消。一旦選民交回他們的郵寄投票選票或在投票中心領取了選票,他們的姓名在資料庫會被標記為已投票。如果選民試圖再次投票,無論透過郵寄或親自投票,在選民登記處總辦公室以及包含在縣投票中心使用的電子選民名冊中的選舉管理系統將阻止選舉工作人員向選民發出另一張選票。

在選舉中投票兩次是違法的,且這樣做的選民可能會被起訴。

如果有人投票兩次,您們會怎麼做?

在仔細調查後,如果確認涉案選民確實投了兩次票,該選民將被移交至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以進行進一步調查,並可能受到起訴。

選舉結果在他們被最終確定並宣布當選者之前,是否經過核實或審計?

是的。是選舉結果點票稽核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且是法律要求的。請參見上方的問題:為什麼需要這麼長時間才能最終確定選舉結果並宣布當選者?您也可以造訪我們的 Recounts and FAQs重新計票和常見問題)頁面,以了解用於重新計票和核實選舉結果的不同類型流程的更多資訊。

1% 人工重新計票是什麼?

根據《California 州選舉法規》第 15350 節的要求,這是對在該次選舉中設立的至少 1% 的投票區進行人工計票的過程,並包括額外的投票區,以便對選舉中的每項競選項目至少進行一次計票。

請造訪我們的 Recounts and FAQs (重新計票和常見問題)頁面,以了解不同類型的重新計票流程的更多資訊。

縣的強制執行自動重新計票和選民要求的重新計票之間有什麼區別?

縣的強制執行自動重新計票政策由選民登記處在點票稽核期間,與州的強制執行 1% 人工重新計票同時進行,並在選舉結果最終確定和認證之前進行。由選民要求的重新計票將在選舉結果最終確定和認證之後提交。選民要求的重新計票由要求重新計票的人全額支付。為開始或繼續進行選民要求的重新計票,將按日收取押金。

請造訪我們的 Recounts and FAQs重新計票和常見問題)頁面,以了解不同類型的重新計票流程的更多資訊。

非官方結果與官方結果有何不同,哪一個才是最終結果?

非官方只是意味著還沒有完成驗證所有點票稽核的步驟,官方是最終的,官方是經過認證的。

在您們網站上的選舉結果與投票聲明中印製的認證選舉結果有何不同?

在選民登記處網站上顯示的結果僅包含在選舉中和每項競選項目的總投票數,不包含按投票方式(郵寄投票或親自在投票中心投票)或投票區的細目分類的結果。投票聲明 (SOV) 包含完整的選舉結果,反映了在選票上每個候選人和選票議案的細目分類,並反映了透過郵寄投票和親自投票,且按居民區投票區編號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