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名候選人開放初選法案》
總統和縣中央委員會是政黨提名職位。選民只能投票給同一合資格政黨的候選人(除非政黨允許非黨派選民跨黨派並參加他們的初選)。對於總統,每個政黨在全國範圍內選出的候選人會被列入大選選票。對於縣中央委員會,在初選中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直接勝出。
州長 | 財政部長 | 聯邦參議員 |
副州長 | 司法部長 | 聯邦眾議員 |
州務卿 | 保險部長 | 州參議員 |
審計長 | 州公平委員會 | 州眾議員 |
根據《前兩名候選人開放初選法案》,所有競選選民提名職位的候選人,無論他們的黨派歸屬如何,都將出現在單一合併選票上,且選民可以投票給來自任何政黨的任何候選人。
《前兩名候選人開放初選法案》規定,只有在初選中獲得最高和第二高投出票數的兩名選民提名職位選人,才能作為候選人出現在隨後的大選選票上。
非黨派職位包括公共教育部長以及司法職位、縣職位、San Jose 市和 San Benito 縣教育委員會。選票上不會列出候選人的黨派歸屬,且選民可以投票給任何候選人。在過半數票競選項目中(至少 50% +1),在初選中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直接勝出。否則,在初選中獲得最多選票的前兩名候選人將進入大選。
California 州的初選制度在過去的幾十年裡經歷了多次變革 - 從封閉到開放,再到修改後的 California 州現行初選制度,也就是常說的 「前兩名初選」。
簡單來說,前兩名初選允許在初選競選項目中獲得最多選票的兩名候選人成為候選人,無論黨派歸屬,並將進入該年十一月的大選選票。他們是由居住在該選區的選民選出的「前兩名」得票者。在前兩名初選下的職位,均為州憲法(州長、審計長、州務卿等)和州立法職位(州參議院和州眾議院),此外還有國會聯邦眾議員和聯邦參議員。
這種最新方式由選民在 2010 年 6 月 8 日的選舉(第 14 號提案)中批准,並於 2012 年 6 月首次用於選舉 California 州的州和聯邦眾議員。在那年,California 州舉行了兩次初選 - 第一次在二月份舉行, 供選民從競選總統和政黨中央委員會的黨派候選人中選擇,而另一次在六月舉行,供選民從根據前兩名初選制度選出的尋求州和聯邦職位的黨派候選人中選擇。
California 州的初選也允許政黨在總統初選之前採納規則,以允許無黨派歸屬選民(那些未登記合資格政黨的選民)跨黨派投票,並對總統和縣中央委員會職位投黨派選票。如果您已登記合資格政黨, 您只能投給您所登記的政黨中競選總統和縣中央委員會職位的黨派候選人。
根據 California 州的初選制度,選民將收到一張列出根據他們居住地而有資格投票的競選項目的所有合資格候選人的選票,包括州長和其他州憲法和立法職位,無論政黨從屬。
無黨派歸屬 - 表示無黨派的另一種方式。以前被稱為獨立、無黨派和拒絕聲明。該術語也包括登記投票為尚未在 California 州符合選票資格的政黨的所有人。要查看符合資格的政黨名單,或那些試圖在 California 州符合選票資格的政黨名單,請造訪州務卿的網站,並在 “Registering to Vote” (「登記投票」)標籤下查找列出的 Political Parties(政黨)資訊。
在總統初選中,您將收到您所屬政黨的選票,包括您所屬政黨的總統和縣中央委員會候選人,若有。您的選票也將包含黨派州職位(州參議院或眾議院)、黨派聯邦職位(聯邦參議院和國會)、非黨派職位(例如高等法院法官、縣參事會、市議會等地方候選人)候選人的姓名,以及您根據您的居住地而有資格投票的州提案和地方議案。
選民登記處在總統初選之前向所有 NPP 選民寄送一張明信片, 告知選民有哪些政黨將允許他們在他們的總統初選中跨黨派並投票,且允許您選擇接收來自其中任何一個政黨的選票。然後,選民登記處將從選舉前 29 天開始,郵寄您所選擇的政黨的郵寄投票選票給您。
允許 NPP 選民 在政黨的初選中投出選票的決定是由該政黨在初選前 138 天做出的。如果允許,選民將收到一張包含該政黨的總統候選人的選票,以及下列職位。
如果您不回覆明信片,ROV 將寄送一份包含黨派州職位(所有全州職位、參議院和眾議院)、黨派聯邦職位(聯邦參議院和國會)、非黨派職位(例如高等法院法官、縣參事會、市議會等地方候選人)候選人的姓名,以及您根據您的居住地而有資格投票的州提案和地方議案的 NPP 選票。
您必須登記投票為該特定政黨。在 California 州登記投票和更新您的政黨從屬的截止日期是選舉前 15 天。您可以在線上登記投票或向選民登記處提交紙版選民登記表格。
登記投票的 15 天截止日期過後,您可以透過提交選民更改資料申請表格 來更改您的政黨從屬並取得一份新的選票。您可以在 Santa Clara 縣的任何投票中心或透過造訪選民登記處進行此操作。根據 California 州的初選模式,政黨特定選票僅在選舉總統和黨中央委員會職位的總統初選中使用。
不可以。根據法律,選民在每次選舉中只能投一份選票。
可以,選民必須先交出或退回未投票或損壞的選票,才能要求一份替換選票或不同政黨的選票。